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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搭建全新药品阳光采购平台 本报讯 (首席记者闫 龑 记者刘志勇 特约记者姚秀军)7月3日,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发布实施方案,并正式启动药品阳光采购工作。根据方案,未来北京市所有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将在政府搭建的统一平台上实行网上采购,采购品种、采购价格、采购数量、药品调整变化情况等都将公开,保证阳光运行。
根据方案,北京将全面建立药品价格数据库,收集和公布全国各省药品中标价格;实时显示北京市各医疗机构药品成交价格和价格变化情况,并开通对具体产品采购成交价格水平的实时预警功能,引导形成市场合理价格。对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成交价格等指标发生严重偏离的情况,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发出预警,并约谈问题突出单位,暂停相关产品的采购销售。 方案对于医疗机构的采购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以往“一手操办”药品招标的政府集中采购平台,变身为药品价格谈判、招(开)标信息服务、监督和预警平台,方便购销双方在信息透明环境下,开展量价挂钩谈判;政府对药品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加强,医疗机构采购药品须依托于诊疗规范的用药目录;药品谈判价格将依据同城平均水平设定预警线,针对医院实际的药品购用情况,还将引入社会监督。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商业贿赂的企业,将被禁入北京医疗机构药品市场。 根据临床用量和市场供应情况,北京将药品分为4个目录,实行分类采购。市场供应充足、竞争激烈的产品,以全国最低价作为重要参考指标。市场短缺特别是价格低廉的临床必需品,医疗机构可通过价格谈判,有效缓解供应紧张问题。北京还鼓励医联体、医院集团等联合采购,并选取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朝阳区和延庆县作为政府组织所属公立医疗机构的阳光采购试点单位和区县,全市其他医疗机构将根据试点进程统一跟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