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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见成本报讯 记者阎红近日从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获悉,近年来,该省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省28个县(市、区)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标准,26家县级中医院被评为“二甲”中医院,371家(93.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22家(81.9%)乡镇卫生院、695家(77%)社区服务站、1132家(60.2%)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2013年5月原辽宁省卫生厅、财政厅、人社厅、食药监管局和沈阳军区联勤部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辽宁省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和《辽宁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4年,该省将中医药管理机构等三项指标纳入责任状。《辽宁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辽宁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均将每县建设一所公立中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中医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人才比例等内容纳入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金玉介绍,该省财政连续3年每年投入3660万元,用于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人员培训和相关项目建设。现有县级公立中医院87家,中医药人员6993人,8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2.8%乡镇卫生院建设了中医药综合服务区,2014年培训各类中医药人员19882人次,新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20项。
该省在继续开展创建国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同时,开展了辽宁省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工作,2014年,旅顺口区等7个县(市、区)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验收,沈北新区等9个县市区为辽宁省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40个单位被命名为辽宁省中医药服务示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