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在东南亚普遍受到重视,但在西方国家的合法地位并未被承认,使中医药难以打入国际医药的主流市场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 杨春南 马晓澄 欧甸丘 发自广州 中医药文化是中国独特的文化名片,海上丝绸之路历来就是中医药“走出去”之路。业内专家认为,应当把中医药作为落实“一带一路”战略的拳头产业推出,形成与“高铁效应”并驾齐驱的“中医药效应”。
中医药海外传播获突破
远在唐宋时期,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出发点,广东的徐闻、广州、阳江等港口的中医药贸易就占据了重要地位。延续历史发展足迹,近年来,广东在继续探索中医药“走出去”方面取得不少成绩。
广东通过国际科研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产生出了一批成熟的中医药科研成果,提升了中医药自主创新水平和国际竞争力,促进了中医药的传播和国际化进程。
以广东省中医院为例,近年来,该医院与美国、加拿大、瑞典等世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中医药领域开展科研攻关,签订了15项合作交流项目。其中,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成立中澳国际中医药研究中心,对中医药治疗有优势的26种病症合作开展循证中医学研究。
此外,中药市场贸易广度和深度初步实现全球拓展。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全年,广东省企业出口中药材及中式成药1.5万吨,相比去年同期增加9%。
中医药也获得了更多国家和地区制度认可。澳大利亚自2012年开始,对中医、中药师进行全国注册管理,成为第一个以立法方式承认中医合法地位的西方国家。新加坡和泰国已经明确为中医药立法,意大利、俄罗斯允许中医开展针灸医疗,捷克、瑞典等部分欧洲国家允许挂靠在开业诊所、执业医师名下的中医师开展医疗服务。中药在越南、阿联酋和俄罗斯等国以治疗药品形式注册,逐步以药品形式进入国际医药体系。
尚未打入国际医药主流市场
“走出去”的同时,中医药产业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中医药联合科研攻关面临资金瓶颈。广东省中医院自2008年与海外科研机构开展中医药研究以来,所有科研项目投资仅2000万元,其中医院自有投资占60%,国外课题基金占30%左右,国内课题基金占10%左右。广东省中医院终身名誉院长、广东省中医药学会会长吕玉波说,医院投资的这一千多万元基本花在差旅费和文献调研上,根本没有能力负担参与科研的专家津贴。
此外,中医药在世界范围内的合法地位尚未普遍确立。中医药在东南亚普遍受到重视,但在西方国家的合法地位并未被承认,使中医药难以打入国际医药的主流市场。程学仁说,在公司目前出口的2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美国、加拿大只能将中药制剂界定为食品添加剂和膳食补充剂;新加坡和澳大利亚将其作为中药(或药品)进口。而在欧盟,中药均无法按照上述两种情况处理,基本不能进口到这些国家。
“有个德国客户为了进口我们的产品,不得不先将产品发到荷兰,再由荷兰发到德国,因为荷兰是欧盟国家中对中药监管相对最松的国家之一。”他说。
同时,中医药潜在知识产权也正遭受蚕食。欧美部分发达国家意识到传统医学天然药物中蕴藏的巨大财富,利用其先进的技术对传统药物进行改头换面,然后再申请知识产权保护的事件时有发生。吕玉波说:“他们做了之后,我们就基本没法做了。”
专家认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各国,均拥有独特的传统医学理论体系、治疗方法及药品。印度的植物姜黄、苦葫芦,中国的青蒿素、六神丸、牛黄救心丸都曾遭遇侵权,留下惨痛教训。这些都给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敲响了警钟。
夯实中医药“走出去”基础
专家建议,应当尽快从如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助力中医药借力“一带一路”战略落实走向更加广泛的国际社会。
一是推动将中医药产业纳入各地落实“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规划。专家认为,尤其是传统中医药生产省份、销售省份、出口省份,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就推动中医药产业走向世界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
二是设立中医药文化传播基金支持中医药联合科研。以香港为例,非典时期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式防治非典,取得了良好的防治效果。香港医政管理部门在对非典的中西医结合治疗情况进行总结时,决定允许中医进入部分公立医院。
三是建立系统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及中药质量控制机制。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是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东南亚、南亚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严峻问题。在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一些国外经验值得学习。如印度传统医学部不惜巨资投入,同其他部委合作研发了“传统医学知识数字化图书馆”,初步构建了一套独特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目前,南亚地区部分国家已同印度协商建立南亚地区传统知识数字图书馆,携手加强南亚地区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此外,由于重医轻药的格局依然存在,加强中药质量控制迫在眉睫。
四是把以《黄帝内经》等为理论及逻辑依据的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国价值观及文化的名片。《黄帝内经》和其他文化典籍如《周易》、《道德经》、《诗经》等,都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在中华民族崛起的伟大时代,应该成为在全球绽放光芒和照耀人类前进的思想灯塔和不竭的精神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