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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权益将被严肃处理本报讯 (记者张 磊)为确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医疗、教育和生活保障等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通知明确,对推诿或者拒绝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入学、就医,以及截留、冒领或不按照规定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民政部将于近期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抽查。
通知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切实加强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做好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医疗救治、救助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落实首诊(问)负责制,对诊疗服务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者拒绝诊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切实减轻其医疗负担。依法加强对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隐私保护。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保证不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确保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