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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为基层量身定制人才政策 本报讯 (记者韩 璐)重庆市委组织部、市卫生计生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教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动态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将中级、高级岗位占比分别提高1.6倍和2.5倍,让基层技术人员有岗位、有待遇;基层单位要将业务总收入的2%~5%,用于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奖励。
《意见》规定,完善公开招聘政策,对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入编;建立符合基层卫生人员成长规律和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晋升职称单独设置评审(考试)条件、标准、评委会,打破学历、资历、论文、科研及计算机、外语条件限制,畅通基层卫生人员职称晋升通道;完善基层绩效工资机制,建立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用于发放超量劳动绩效工资,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比例。 重庆市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盛娅农介绍,在经费保障方面,重庆市要求区(县)政府对卫生人才资源开发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业务总收入的2%~5%用于人才培养、选拔、引进和奖励。根据规划,2015年~2019年,市财政将累计支付9638万元,用于属地化定向招生、乡镇卫生机构紧缺人才招聘、基层卫生人员大轮训及基层机构骨干培训计划。区(县)财政需支付1500万元用于区(县)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程。各单位共需自筹7500万元用于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