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东四巷16号四楼
电话:020-87301042
传真:020-87303289
Email:gdzyxh@zkgroup.info
管理局:应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的指导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对养生保健关注度日益提升,各级电视台开办了不同类型的养生类节目,向公众传播疾病预防及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其中,中医类养生节目更是深受观众欢迎。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养生类节目含有缺乏甚至违反医学常识的养生内容,或是进行虚假宣传,变相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严重误导消费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网站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指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加强对中医养生类节目的指导,并强调禁止医疗机构在中医养生类节目中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这并不是有关部门首次提出禁止养生类节目变相发布广告。2014年,国家广电总局相继叫停“健康365”和“杏林好养生”等养生类节目,之后更是发布通知,规定健康养生类节目只能由电视台策划制作,演员和社会名人不能担任主持人,聘请的专家有明确的职称门槛,并严禁商业广告的植入。以上整改措施令人拍手称快。 而此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通知》则针对中医养生节目乱象,要求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主动向本地区广播、电视等媒体提供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资源,加强与中医养生类节目制作机构的沟通交流,配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做好中医养生类节目和出版物审核和监管,推动建立中医养生类节目审查机制。 此外,中华中医药学会和各地中医药学会可根据中医养生类节目需求,推荐行业内认可的中医药文化与科普专家,并协助进行有关专家资质和节目内容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关于中医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通知》要求中医药管理部门做好本地区中医医疗广告审批和监督工作,规范医疗机构行为。严禁医疗机构在中医养生类节目中以介绍养生保健常识、接受患者咨询为名,以推荐自身产品或服务为目的变相发布中医医疗广告。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表示,规范中医养生类节目,对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树立中医药良好形象意义重大。此次《通知》旨在更好地向群众传播科学、准确、权威的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贯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养生类节目制作播出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中医药科普宣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