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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成基层中医机构都能“治未病”记者3月25日从省中医局获悉,我省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已基本健全。目前,除省中医院建成省级中医 “治未病”中心外,全省16个市的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县以上中医院也均设立“治未病”科室,全省90%以上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已开展中医 “治未病”服务,60%的基层医疗机构能开展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体质辨识及中医调养等中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省中医院,成立了中医“治未病”研究中心,由12名国家级名老中医及22名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开展中医“治未病”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设有“治未病”专家门诊,12位国家级名老中医和6位江淮名中医亲自坐诊,2014年接诊量达10万人次,较前一年增长12%。医院根据患者健康状况为其“量身打造”个性化健康管理计划,着力进行中医“治未病”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摸索建立了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的中医 “治未病”服务技术规范,并成功在合肥市瑶海、西园等6个社区进行试点推广。此外,还开展了中医健康大讲堂、“中医中药社区 (农村、校园、军营、工厂)行”、“冬病夏治”与“冬令进补”等活动。 (王慧慧) 综合医院一年后均可看中医 根据2014年年底出台的《安徽省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方案》,我省将利用一年时间在全省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建立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同时发挥中医“治未病”优势,与中医治疗相结合,开展中医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服务。 根据规定,中医临床科室应为带有全科性质的医院一级临床科室,根据临床需要能够提供中药饮片、中成药、针灸、推拿等中医药服务。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立中医门诊和中医病床,中医病床数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的5%;二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应设立中医门诊,有条件的可设立中医病床。三级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有2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二级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有1个以上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同时,医院还应按照标准设置中药房并配备中药专业技术人员;中医临床科室要与其他临床科室之间建立协作机制,实行中西医相互会诊转诊、中西医共同参与病例讨论、中西医共同参与卫生应急等。(王慧慧) 作者:王慧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