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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失独家庭可报销辅助生育费 本报讯 (特约记者林 莉 通讯员黄亦冰 何 源)日前,浙江省德清县大洋镇胡店村的方飞凤(化名)拿到了2.6万元辅助生育报销费。她家成为德清县第一个获得失独家庭辅助生育金的家庭。
2012年9月,方飞凤19岁的儿子因车祸死亡,方飞凤和丈夫商量,想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因为年龄偏大,加上一侧输卵管做过切除术,自然受孕困难,她去杭州做了人工授精辅助生育。2013年9月,方飞凤怀孕了。2014年5月8日,她生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浙江省从2014年3月起开展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工作。1年来,政府经费补助达到101.7万元,帮助54户失独家庭成功妊娠,有19人已顺利分娩。开展失独家庭辅助生育服务工作目前已纳入该省政府保障、改善民生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中。据了解,该省确立了失独家庭辅助生育服务的3项原则,即帮扶服务原则、知情同意原则和科学规范原则。服务内容涵盖咨询指导、预约医疗服务,并对在相关医疗机构中进行生育诊疗评估和接受相关医疗服务的服务对象,实行医疗服务费用政府补助政策。 据统计,目前浙江省共有失独家庭1万多户。其中,女方49周岁以内的有2000多户,有生育意愿的有1000多户。截至目前,该省共有229户失独家庭提出辅助生育服务申请,已为168户提供辅助生育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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