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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昨日从市社保局获悉,从昨日起,分裂情感性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范围。
记者采访了解到,根据市社保局向各社保分局、参保单位以及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下发的通知,为加大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保障力度,从12月1日起将分裂情感性障碍、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型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5种重性精神疾病纳入东莞市特定门诊范围,相关待遇标准参照“精神分裂症”病种执行。
其他待遇仍按《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13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