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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中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关于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纳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全面推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要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更好服务百姓健康。 突出特色:姓“中”是硬道理 《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总体要求为坚持公立中医医院公益性的基本定位和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方向。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坚持中医特色,充分考虑中医医院和中医药服务特点,实行差别化的中医药改革政策措施;坚持探索创新,鼓励地方突破制约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政策障碍,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和学术特点的体制机制。 ■解读: 刘清泉(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院长):“中医特色发挥”是《实施意见》最频繁出现的内容,这说明对于中医医院来说,强化姓“中”属性,应放到首要位置。必须研究如何让中医药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在保障患者医疗安全的同时要探索中医医院中医特色指标,比如中药饮片处方在门诊、住院病房、急诊危重病等方面的使用,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等。《实施意见》的推出,及时明确了中医医院发展路径,对中医医院的办院方向将起到极大的引导、推动作用。 强化资源:公立有保障、私立扫障碍 《实施意见》提出,要优化中医医疗资源配置。原则上,每个地市级区域至少设置1家市办中医医院,每个县级区域设置1家县办中医医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0.55张配置公立中医医院床位。 同时,大力推进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中医药服务需求。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对这两类机构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鼓励探索公立中医医院与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业务合作的有效形式和具体途径。 ■解读: 刘清泉:由于人才短缺、中医药服务范围逐步缩小、政府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许多县级中医医院的发展举步维艰。《实施意见》的推行、落地,有赖于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对中医医院增加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力度,改善医院生存环境,真正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陈珞珈(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所长):2012年年底,我国有中医医院3409家,其中公立中医医院2628家,民营中医院781家。中医办民营医院既有优势又有特色,具有投资少、起步快、专科多、技术适宜等优势,但其医疗资源与市场份额长期处于从属地位。《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并明确指出相应的探索空间,给出突破性政策,既及时又意义重大。未来还应在此基础上出台更多突破政策,鼓励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为社会提供差异化服务。(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鼓励发展:一揽子新提法、新突破 《实施意见》提出,针对一些不同于西医、西医院的中医医院、中医药服务特点,要实行差别化改革政策措施。相关内容包括: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使用,切实落实取消药品加成(不含中药饮片)、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结合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偿和医保支付水平的具体情况,合理提高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中医和中医药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探索开展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财政补贴试点工作;逐步扩大纳入医保支付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范围;落实公立中医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等。 ■解读: 刘清泉:公立中医医院运行机制的研究是当前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关键。《实施意见》提出的一系列新措施、新政策,本质上着眼于改变和优化公立中医医院收入结构,鼓励和规范中医药特色发挥,加快理顺中医医疗服务价格。下一步的落地,有赖于各级政府切实承担起办医责任、各级管理部门协调出台促进政策、各医院大胆创新实践。 陈珞珈: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多年来成本倒置、技价背离,已限制、阻滞全国中医医院的可持续发展,迫使中医医院放弃中医特色转而采用西医疗法。而《实施意见》提出的解决之道,需要中央和地方发改、物价等多部门共同出力。相关诊疗项目价格要经过科学测算、有理有据,让相关部门更容易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