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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审批为社会力量发展中医服务提供便利,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中医药需求,日前河北省邢台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全面放开只提供传统中医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的审批。
今后,该市卫生计生委仅负责桥东区、桥西区、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中医门诊部的设置、登记审批,中医诊所的设置、登记审批由各区负责,其他各县、市卫计局或审批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门诊部及诊所的设置、登记审批。各县、市、区审批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诊所要及时到市卫生计生委备案。
该市规定, 对于设立中医门诊部和诊所的,适当放宽人员准入、场地等条件。在城市申请开设中医诊所的个人,只需取得中医类别《医师执业证书》并执业3年即可;取得副主任中医师、中西医结合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离退休中医人员,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可按照医师多点执业有关规定,申请开办中医诊所;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且在中医药方面有一技之长人员,可以申请在乡镇和村开办诊所,或在乡镇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中医门诊部建筑面积只需要200平方米,可根据需要不设药房、化验室、处置室及配备护士、检验和放射等技术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