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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20年起中医药纳入妇幼保健机构考核为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近日,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关于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到2020年底,省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专科门诊不少于3个,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州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专科门诊分别不少于2个、1个,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至少配备中医妇科、儿科医师各1名,中药专业技术人员2名;中医临床科室中医类别医师不少于60%。到2020年底,省、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主任达到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县级达到主治医师资格以上。探索形成中西医结合诊疗和中医特色护理方案,逐步形成涵盖中医医疗、预防、养生、保健、康复“全链条式”的中医药服务模式。成立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中医药工作规划并落实,每年至少一次专题会议研究中医药工作。从2020年起,将中医药纳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重要内容,考核分值不低于20%。到2020年底,每个州市至少有2所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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