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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开办“杏林实验班”,面向全疆招生80人“开办普通高中‘杏林实验班’,是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培养中医、民族医人才的创新之举,属全国首创。”7月11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医民族医药继承创新和人才培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胡军海说。
新疆举办“杏林实验班”,旨在从高中阶段起步,培养一批既掌握高中课程知识又具备一定中医、民族医学知识基础的高中毕业生,为培养高层次的中医、民族医专业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杏林实验班”由自治区卫计委、自治区教育厅共同批准举办,包括新疆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中医“杏林实验班”,新疆实验中学与新疆医科大学联合举办维吾尔医“杏林实验班”。中医“杏林实验班”和维吾尔医“杏林实验班”,每班各招收40人,共计80人,两个班都面向全疆招生。
“杏林实验班”采取“3+5”的人才培养模式,即接受3年高中教育,高中毕业后,学生参加全国高考,成绩合格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入新疆医科大学相关学院,再接受5年中医、民族医学本科专业培养。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后,学业成绩优异者,可通过免试推研等途径进入研究生阶段培养。
“杏林实验班”坚持国家课程基本要求,教学内容跟同年级其他班级保持一致,教学难度逐步与学校理科重点班持平。高中期间,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和理科选修课程,获得相应规定学分,要通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各科考试。体现中医、民族医特色,由新疆医科大学与办班学校共同设计特色课程教学计划,分别设置国学和中医、民族医基础知识等相关教学内容。
报考“杏林实验班”的考生,须为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原则上需达到新疆师范大学附中、新疆实验中学在考生所在地(市)招生的分数线;须参加由相关中医、维吾尔医学专家参加的面试,录取以中考测试成绩为主,参考面试成绩,综合平衡后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