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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探索建立医养融合体系为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吉林省近期下发了《吉林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机构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
医养融合发展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加快发展为老年人服务的专业医疗机构,支持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综合医院老年病科等机构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设康复、护理床位。
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水平,养老机构可根据服务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护理院、医务室或护理站等。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做好对社区、居家老人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计生基层网络加强与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养老机构的合作。
按照这个文件精神,吉林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需要在挂号、就诊、收费、取药、住院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志,吉林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鼓励医疗机构与周边养老机构合作开展医疗合作,提供医疗护理服务。
加快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老年健康中心建设,推动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养老机构提供中医药技术、专业人员等支撑。支持长春市、吉林市、公主岭市、乾安县、集安市等地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相融合的医养服务新模式试点。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举办养老康复机构,探索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养老机构。在养老机构开展融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理念的老年人医疗、护理、养生、康复服务。发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引导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
到2020年,30%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疗机构或与中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50%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便捷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允许离退休中医药人员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
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的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坚持养老与养生相结合,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
到2020年,各县(市)至少有一所具备老年疾病专科特色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充分发挥医院志愿者服务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门诊、住院陪同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和老年健康管理中心,最大限度放宽设置规划。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老年医疗护理服务特色科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门诊部向以老年康复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型,方便老年人就医。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发挥专业技术和人才优势,积极稳妥地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
到2017年,试点市至少建立一所兼具医疗、养老服务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到2020年,每个市(州)、县(市)至少要有1所医养结合机构。
到2016年年底,试点市城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年末,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