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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拨亿元保护岭南中药材日前从广东省中医药局获悉,为贯彻实施《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加强岭南中药材保护,2017~2021年,广东省财政共安排岭南中药材保护资金1亿元。
2017年安排5760万元,其中广东省中医药局安排148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技术规范、种质库圃及种源采集、动态保护、文化保护、生产基地评估、资源动态监测、人才培养等;省农业厅安排3360万元,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圃建设、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及技术推广应用等;省林业厅安排240万元,主要用于林地上生长八种中药材保护;省工商局安排680万元,主要用于品牌宣传保护及注册资助等。
《广东省岭南中药材保护条例》于2016年12月1日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医药法颁布后首个施行的地方性中医药法规。
该条例分9章68条,重点是建立种源、产地、种植、品牌4个环节的保护制度,解决保护重点、保护主体责任、怎样进行保护等问题。化橘红、广陈皮、阳春砂、广藿香、巴戟天、沉香、广佛手、何首乌8种岭南中药材被列入第一批保护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