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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个强县支撑建设中医药强省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明确了我省未来几年中医药强县建设蓝图:到“十三五”末,逐步建成100个河北省中医药强县,成为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省的重要支撑之一。
为什么要建中医药强县?怎么建?中医药强县对全省中医药工作能起到什么作用……带着诸多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负责人。
推动中医药均衡发展,形成全省一盘棋发展格局
我省是传统医学的重要发祥地和历史悠久的中医药大省,但离中医药强省还有不小的距离。
“近年来,我省各地高度重视中医药工作,强化体系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发展中医药产业等,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说,但是各地特别是基层中医药事业发展很不均衡,不仅影响了广大群众共享中医药发展成果,还使我省中医药强省建设的基础不稳。
针对县域中医药发展参差不齐的现状,省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在全省开展中医药强县创建工作,以提高县(市、区)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程度,推动全省中医药事业均衡发展,形成全省中医药振兴发展一盘棋格局。
“中医药强县建设,不仅是衡量中医药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决定中医药强省能否建成的重要基础。”该负责人说,今后,各地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县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县域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5大方面12项主要任务,勾勒出中医药强县建设蓝图
方案对中医药强县的建设任务进行了部署,共涉及顶层设计、服务体系、人才培养、产业发展和政策环境等5大方面12项主要任务。
服务体系是中医药强县建设的重中之重,是提高基层中医药发展水平的关键。“服务体系不健全,根本谈不上强县建设。”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解释说,这一体系主要包括公立中医医院建设、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乡镇和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等。
方案对此明确提出,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要通过二级甲等评审并持续改进,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县级综合医院中医科编制床位占医院编制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中药房达到《综合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县级妇幼机构应设立中医科,为孕产妇和儿童提供中医药服务。同时,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科、中药房,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建成“国医堂”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不低于75%、90%,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在落实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对口支援工作方面,中医药强县应做到以下几点:县级中医医院和城市大中型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通过中医联合体、县乡中医药一体化管理等,逐步建立中医药分级诊疗体系。每个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中,至少有1名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在中医药强县建设中,强化中医药人才培养作为12项主要任务之一被重点提及。根据方案,今后我省将积极组织实施杏林千人培养工程、师带徒、全科中医师培养和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项目,落实项目配套资金,保障进修期间的合理待遇,为项目学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参加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率达到100%;认真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和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据介绍,到2020年,中医药强县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多点执业)占本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8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为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方案提出,将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和区位特点,扶持中医药产业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积极推进中药材大县建设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示范园区创建,规范中药材人工种植和加工。落实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要求,将当地养老、旅游、文化、生态等资源与中医药整合融合,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和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中医医养结合试点,大力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机制是重要保障。”方案特别强调,要加大对中医药事业投入,对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信息化与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引进培养、基本设备购置、政策性亏损等方面予以倾斜。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药适宜诊疗技术和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逐步提高住院患者使用目录内中医药技术和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中医药。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县(市、区)要明确负责中医药管理的机构,完善职能,充实力量,加强队伍建设。
依据考核结果及财力,省级财政将对省级强县给予适当奖补
推动中医药工作,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各级政府切实肩负起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形成领导重视、部门支持、社会关注、行业奋进的良好局面。
针对当前我省中医药工作存在的上热下冷问题,方案要求,各市、县政府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承担起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有利于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机制。各市要根据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中医药工作实际,按照不少于60%县域数量的建设目标,统筹制定本地中医药强县建设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按期完成。各县(市、区)为河北省中医药强县建设的投入主体。
据介绍,创建工作由各市、县政府积极组织实施,县级政府对照《河北省中医药强县评分细则》开展自评,并向所在市政府申报,经市政府审核、评估同意后,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地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报省政府核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河北省中医药强县称号。
“通过中医药强县创建,将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层层压给市县两级政府,从而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府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视程度。”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人说,我省将对获得“河北省中医药强县”称号的县(市、区)进行考核评估。对达到考核要求及相关标准的县(市、区),省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及财力情况给予适当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