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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 > 正文 交友 《中医药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民间中医依法行医喜中有盼7月1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毋庸置疑,这对我国中医药事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进一步促进了中医药事业发展,开辟了通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获得中医医师资格的新途径。 然而,近日记者在我省上栗、莲花、安源区及信丰、进贤等多个县区采访中了解到,当地多数民间中医就身份的“转正”充满了期待,却又陷入茫然。他们不知道该如何依照新实施的《中医药法》相关规定申报中医医师资格?此外,大部分县区卫计委也面临无实施细则难操作的困惑。 行医40余年仍无医师“名分” 7月5日,记者走进上栗县上栗镇新建村卫生所,看到64岁的老中医孔良生正娴熟地为患者把脉诊疗。记者注意到,新建村卫生所法人为孔国平,并非孔良生。 孔良生坦承,孔国平是他的女儿,也是他的徒弟,十余年前女儿通过考试获得了中医医师资格证,因此她具备开办卫生所的资质。而孔良生少年时跟随村里老中医学医,掌握了相关技能专长,深受当地百姓认可,但因自身文化有限,未能通过专业考试,数十年始终游走在灰色地带行医。2013年他通过了全省民间中医一技之长考试,获得“一技之长”资格证,被纳入乡村医生管理之列,按相关规定可坐诊行医,但不能以个人名义开办卫生所。 孔良生还告诉记者,包括女儿孔国平在内,他先后带了4名徒弟,其中孔国平等3人考上了中医医师资格,并在不同村开办卫生所,成为当地有名的乡村中医。他虽然也是百姓认可的老“名医”,但行医40余年连个医师“名分”都没有,这一直令他耿耿于怀。但他表示,新实施的《中医药法》让他对身份“转正”有了盼头,他期待凭“医术专长”通过考核。 新法落地还靠实施细则 记者注意到,《中医药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2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按照考核内容进行执业注册后,即可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从事中医医疗活动。 孔良生表示,《中医药法》并未明确“师承和专长人员”该如何走程序,准备哪些材料,向哪一级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中医医师资格等信息内容。此外,该法提到“由至少2名中医医师推荐”,落实到操作中,这2名中医医师是否具有权威性和公信力?其人选如何确定? 对此,我省多个县区卫计委管理层人员也感到困惑。他们表示,《中医药法》就像一张“桌子”,须有“腿”支撑着才能落地站稳。新法的实施应及时配套细则,明确相关做法,才能畅通有序实施。 信丰县卫计委主任郭承赣表示,该部门组织学习、宣传《中医药法》的同时,将收集整理当地民间中医提出的疑问和建议,逐级请教上级卫计委的指导意见,并呼吁“顶层实施办法”尽快出台,便于基层有序操作。 上栗将为12人申报医师资格 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中医师、博导付勇强调,中医药来自民间,民间的实践是中医药产生、发展、壮大的土壤。民间中医“转正”是他们迫切的期盼和需求。当前《中医药法》提出的“师承或确有专长”是在《执业医师法》围墙中给民间中医开了一扇窗户,须具备“师承或确有专长”前提条件才有机会通过审核,直接获取医师资格,并非降低门槛。他建议,为更好实施《中医药法》,国家或省级层面可相应出台实施细则,明确“师承或确有专长”中医从业人员所必备的具体条件,建立县区级及省级中医专家库,以便对民间中医科学地开展中医技能及疗效认定、考核,且设立缓冲期,对那些被纳入考核的民间中医进行辅助性培训指导,方可批准中医医师资质。 上栗县卫计委副主任李德明表示,包括孔良生在内,目前该县共有12名民间中医获得“一技之长”资格证,另有17名处于师承学习阶段。《中医药法》已正式实施,该县将主动作为,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着手成立本县“ 民间中医技能专长推荐 专家组”,为12名“一技之长”民间中医率先向省卫计委依法申报中医医师资格。待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后,再为另外17名师承人员申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