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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合专项“撬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大局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开展3年来,设立的“一带一路”中医药海外中心已基本联通“一带一路”,支点覆盖五大洲。11月15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京召开2017年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暨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落实工作座谈会,总结国际合作专项进展并部署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落实等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出席会议并表示,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开展3年来,以相对较小的投入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和影响力,项目不大、贡献不小,经费不多、成果不小,时间不长、成绩不小,人数不多、影响不小,在推动中医药海外立法、纳入当地医保,让中医进入主流医学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国强要求,下一步要把推动专项建设和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落实工作与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总体布局中予以考量、认识、落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建立强有力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督办机制,保证专项得到更好贯彻落实。要久久为功、攻坚克难,突破中医医师、药品、器械准入的法律壁垒。要统筹谋划、整体布局,有步骤地推动中医临床、教学、科研、产业在所在国真正落地,培养更多“本土中医”。要互学互鉴、以外促内,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推进国内临床、科研和人才培养。要确保项目持续发挥作用,坚定信心,服务大局,通过国际合作专项展示中医药风格,突出中医药特色,形成中医药气派,提供中医药智慧,弘扬中医药文化,讲好中医药故事,贡献中医药方案,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应有贡献。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于文明参加会议并就落实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提出要求,要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深刻领悟新时代新思想对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扎实推进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实施落地。要研判新形势,明确新任务,统筹推进国内、国际中医药发展。要回顾总结工作经验,科学运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多种机制运行”发展原则。要发挥各地区、各单位自身优势,制定本地区、本单位中医药“一带一路”发展规划落实的行动方案。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正确使用财政资金,促进中医药内外协同发展。
会上,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研究、中国—捷克中医药中心、东北亚中医药传播发展基地和中医药国际标准体系构建及实践等项目的承担单位代表交流了建设经验,探讨了面临的挑战。
据统计,3批国际合作专项共设立了32个“一带一路”中医药海外中心(含6个立项不资助项目),建立了32个“一带一路”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含7个立项不资助项目),制定了一批中医药国际标准,促进了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推动匈牙利、捷克等国中医药立法,全国共有59家机构参与。专项具有极高的资金带动效应,在第一、二批专项的“一带一路”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中,1元人民币的国际合作专项投入可以带来约21.3元的资金投入和收入(已扣除政府和承建单位配套资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际合作司司长王笑频,国家卫生计生委、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等代表,有关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专项承担单位代表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