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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研讨学术道德行为规范近日,在第二十次中医药文化学术研讨会暨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药文化分会换届会上,中华中医药学会组织专家围绕“加强中医药行业学术道德建设”主题进行特邀学术对话,讨论《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
对话旨在进一步净化学术环境,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完善学术诚信建设机制,提升学术团体的道德水平和公信力,规范中医药行业学术行为,提高中医药医、教、研、产、管人员的学术道德素质。要求学术活动时自觉遵守规范,优化学术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中华中医药学会将中医药行业学术道德规范建设工作纳入“学会创新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优秀科技社团建设项目”中,组建专家队伍开展建设性的研究工作。举办学风道德建设委员会专家座谈会,探讨解决学术不端行为的途径,并开展宣讲活动提升行业学术道德规范引导能力。经过多次专家论证、宣讲,近日完成了《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开展学风道德建设工作打下了基础。
《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共列11条要求,强调要反对一切不端学术行为,如造假、剽窃、行贿受贿、妨碍、包庇、泄密、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要求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及相关科研工作者在进行学术活动时自觉遵守规范。各分支机构要加强监督,确保规范起到应有的作用,共同优化学术环境,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专家们对建立中医药学术道德规范的重要性达到高度共识,表示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在加强学风道德建设中主力军作用,坚持从自身做起,坚守学术操守和道德理念,推进学术环境不断优化。
会议由中医药文化分会副主任委员王旭东主持,中华中医药学会学术顾问温长路、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罗建等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