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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彝医药条例经省人大批准日前,《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条例》经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该《条例》就彝医药产业发展、彝医药传承人和彝名医认证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彝医药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条例》提出,楚雄州、县(市)政府应把彝医药事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彝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推荐和申报,将彝医药常识、彝医药文化纳入健康教育、科普教育和中小学地方课程进行普及,将每年农历六月廿四日定为楚雄州彝医药文化宣传日。
《条例》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彝医或者有6年以上彝医医疗实践经历,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两名中医医师或者彝医医师推荐,经楚雄州医药管理机构组织彝医药专家进行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后,即可取得彝医医师资格。
另外,《条例》还提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彝医医疗服务机构,加大对彝药材种植养殖、彝药研发生产、商贸流通的扶持力度,建立彝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彝药材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支持中高等院校设置彝医药类专业等多个方面的内容。
近年来,楚雄州突出“彝药”品牌,将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作为重点产业高位推进。目前,全州已建成医药生产企业21家,有批准文号的药品397种,其中彝药品种26个;有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院内制剂84个,其中彝药制剂29个,彝心康胶囊、民药胶囊等50多种彝药广受群众认可;彝药材规模化种植达23.1万亩,彝医药已成为楚雄州极具发展潜力的优势产业。同时,楚雄州共有2200多人长期在基层为群众开展彝医疗,他们以师承的方式学习彝医或者有多年彝医疗实践经历,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