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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医结合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8》发布近日,第九届全国中西医结合营养学术会议在吉林省吉林市举办。会上,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营养学专业委员会发布《中西医结合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2018》,对中西医结合营养科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针对中西医结合营养科业务管理工作,《指南》要求,中西医结合营养科要在医院业务主管部门监管下开展工作,实行院长领导下的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门诊实行首诊医师或首诊营养师负责制,病房查房实行主诊医师或主诊营养师负责制。《指南》明确,中西医结合营养科要负责为营养门诊病人、住院病人提供营养诊疗、中医食疗与养生保健咨询,并为住院病人提供中医食疗膳食、治疗膳食和肠内营养制品等。
在执业条件方面,《指南》要求,中西医结合营养科应当配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场所和仪器设施。到2020年,三级医院的中西医结合营养科至少应当配备2名营养医师(临床营养师),二级医院至少配备1名营养医师,营养师中至少有1名接受过中医药理论的正规教育或脱产培训。到2030年,三级医院营养医师和床位比例应当达到1:150,二级医院营养医师和床位比例应当达到1:20。
《指南》由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营养学专业委员会组织营养学专业技术人员编写而成,将作为推荐性学术团体标准,供全国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有条件的综合性医院及专科医院试行。经专家研究决定,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等35家单位被选为《指南》的全国首批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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