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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药品耗材产销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8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在规范药品耗材产销用行为、加强医疗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纠风工作要点,提出将协调推进覆盖药品、中药材等重要产品生产、流通、使用各环节的追溯体系建设。
《通知》明确,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研发、转化和生产,对具有明显临床价值、临床急需的产品,支持其开展临床试验。全面实施网上采购,在公立医疗机构中全面实施药品购销“两票制”,鼓励有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医用耗材购销“两票制”。探索建立药品流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部门联合惩戒。
在加强医疗服务监管,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方面,《通知》提出,重点打击恶意配合生产企业“过票洗钱”,贿赂医务人员等行为,重点打击过度医疗,收受药商回扣,欺骗患者接受治疗或购药,恶意借用、套用代码开具处方等行为。建立完善严重违法行为的“黑名单”制度并公之于众。强化医保医疗行为监督,探索创新监管模式。将监管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逐步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
《关于印发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部际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同期印发,明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对中医类医疗机构纠风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承担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