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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物价局召开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信息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
发布时间:2015/6/8
6月5日上午,德州市物价局召开了全市药品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提醒告诫市内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合法经营,保持药品价格基本稳定,严禁借药品价格改革之机乱涨价,牟取暴利。
会议学习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自2015年6月1日开始,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逐步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药品价格的直接干预。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和药品企业要认真研读药品价格改革相关政策,认清当前放管结合的药品价格监管模式,加强价格自律,重视自身的价格行为,做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和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 会议强调,我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从今年6月份起开展为期半年的药品市场价格监管和专项检查,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价格垄断等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的将公开曝光。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同志到会。我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药店等30余家经营者代表参加了提醒告诫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