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枇杷叶规范化生产标准操作规程(SOP)(一)
信息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
发布时间:2014/10/31
在借鉴有关先进栽培技术的基础上,结合广州北部山区果叶兼用枇杷GAP示范种植基地的试验示范和有关生产经验总结,并依照《中药材生产管理规范(试行)》(GAP)要求,制定《果叶兼用枇杷GAP标准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1主要内容。本规程按我国农产品作物良好农业规范(GAP)规定,对广州市北部山区枇杷生产中的建园、田间管理、病虫害的防治、枇杷叶和果实采收、质量标准等作了规范化研究,并制定本规程。 ●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广州市北部枇杷主要产区。栽培品种为蔷薇科植物枇杷[Eriobotrya.japonica(Thunb.)Lindl] ●1.3引用标准。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 ●1.3.2《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4285—1989)。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084—1992)。 ●1.3.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壌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1.3.5《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T5084—1992)。 ●1.3.6《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394—2000)。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 ●1.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1.6科技部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研究项目实施指导原则及验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