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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血藤规范化生产标准操作规程(SOP)(四)
信息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
发布时间:2014/10/30
第五章 质量标准及监测 ●5.1质量。 ●5.1.1干燥品水分≤13.0%。 ●5.1.2有效成分含量限量指标。以干燥品计算,醇溶性浸出物(热浸法)的要求为不得少于8%。 ●5.2农药残留限量指标。 ●5.2.1六六六≤0.1mg/kg; ●5.2.2滴滴涕≤0.1mg/kg; ●5.2.3五氯硝基苯≤0.1mg/kg; ●5.2.4艾氏剂≤0.02mg/kg; ●5.3重金属限量指标。 ●5.3.1重金属总量≤20.0mg/kg; ●5.3.2铅≤5.0mg/kg; ●5.3.3镉≤0.3mg/kg; ●5.3.4砷<0.5mg/kg; ●5.3.5汞<0.5mg/kg;
第六章 包装、贮藏及运输
●6.1包装。 ●6.1.1选用不易破损干燥、清洁、无异味的包装材料密闭包装,以保证药材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6.1.2发送中药材必须有包装标签,注明药材名称、产地、采收日期、注意事项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 【药材名称】 【产地】 【采收日期】 【釆收单位】 【调出日期】 【调出单位】 【调出数量】包 【包装重量】kg/包 【注意事项】 【附】药材质量检验单 ●6.2贮藏。 ●6.2.1置于通风、干燥、无污染的专用仓库中,防止霉变。 ●6.2.2彻底灭菌,消灭虫源。防止发生虫蛀及老鼠等。 ●6.3运输运输途中应防止日晒、雨淋、潮湿、损坏、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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