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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出台方案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争创全国中医药强市
信息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
发布时间:2020/6/24
打造辐射粤港澳大湾区、国内知名的特色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初步建成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基地,形成一批知名品牌;全面建成国内知名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基地,努力成为全国中医药强市……惠州市日前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谋划惠州中医药发展蓝图。
筑牢阵地
到2025年实现县(区)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
《方案》提出,扶持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建设,促进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技术的突破与能力提升,建设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提高院内制剂研发生产能力。到2022年,医院业务量达到2018年的两倍,建设运营博士工作站,完成菱湖院区改造工程,引进8~10个高水平学科团队或带头人,实现院内制剂品种数量倍增。
根据《方案》,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到2022年,新建10个市级名中医工作室。开展“名中医支基”计划,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参加“长者支医”行动,建立名中医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制度,采取基层派员跟班学习与名中医到基层多点执业、定期坐诊等方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到2025年,实现县(区)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市和80%的县(区)创建成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惠州市已成功举办两届全国中医科学大会,《方案》提出,成立中医科学大会常设机构,设立中医科学大会发展基金。连续承办或协办中医科学大会,锻造“中医科学大会永久会址”金字招牌。充分挖掘“南药发源地”“葛洪”“鲍姑”等中医药历史文化底蕴,擦亮罗浮山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品牌。建设惠州市中医药博物馆和中草药科普植物园,发挥各县(区)中医药文化主题公园等中医药文化载体的作用,建设2~3个国家级、3~5个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助推我省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提升能力
探索建设中医药产学研基地
在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方面,《方案》明确,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推广一批中医药特色康复方案,推进中医康复技术规范化与标准化发展。依托现有资源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中医康复室。到2022年,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康复病床数翻倍增长,全市二甲以上中医医院全面设置规范的康复科,各县(区)均建立1所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养老中心。支持本地医疗机构和企业建设研发或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国家和省中医药科技研发项目,创新研究中医药健康食品、药品、器械和设备。支持企业、医疗机构、学校、科研机构等协同创新,探索建设中医药产学研基地。
人才队伍建设是中医药发展的基石。《方案》提出,开办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同等学力课程班,培养一批中医类别高水平临床人才,支持组建技术攻关创新团队。支持广州中医药大学惠州医院创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优先培养本地中医药人才。支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扩大中医药相关专业招生规模,提高本地生源比例。到2022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达到总数的25%以上,实现全市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全覆盖。鼓励西医人员学中医,将基层非中医类别临床医生中医内科方剂应用培训推广至三级医院和民营医疗机构。
培植产业
实施“地道南药惠州种植”工程
惠州中药材资源丰富,《方案》提出实施“地道南药惠州种植”工程。倡导中医药企业在本地自建或联建中药材生产基地,推行中药材GAP规模化、规范化种植,鼓励野生、生态、仿生种植。市林业局牵头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招商引资,采取“林场+药企+专业种植公司”合作模式,引进国内中药材种植龙头企业,打造一批中药材标准化绿色种植教学、实践、培植三结合基地。建设南药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严格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使用,保障中药材质量。建设中药材种源基因库,集成打造南药产业园,培育高质量中药材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中药材海洋种养项目。
根据《方案》,扶持本土有生产基础或文化渊源的中医药企业,通过优化原有产品或研发植物性化学药等新产品,打造“罗浮山”“葛洪”“鲍姑”等中医药特色品牌,做大做强一批中医药生产企业。大力推动沉香、红脚艾等特色中药材精深加工发展,争取申报一批本土中药材成为国家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种类。
《方案》提出,培育和支持罗浮山国药、新峰药业、九惠制药等一批本土企业发展,延长中医药产业链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土地、政策等产业资源,与国内外中医药大型企业合作,争取国家级健康相关产业项目落户惠州。与国内外中医药品牌项目合作,构建中医药产业金融、交易流通等服务体系。争取国家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项目资金,做大惠州市中医药产业体量。
如何建设中医药产业集聚区和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区?《方案》提出,对接联动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需求,探索面向深圳等地的医药产业创新集聚区的招商模式,建设2~3个中医药产业集聚区。构建中西医药、器械技术研发、临床研究、转化中试、生产制造、原料物资生产全产业链,促进中医药与生物医药产业集聚、融合发展。支持各县(区)依托优质生态资源,布局中药材种养、休闲康养、健康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充分利用森林、滨海、温泉等资源,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健康养生旅游示范区,吸引国内外居民来惠接受医养服务。
政策加持
中医医疗服务适宜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
为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方案》明确,允许在惠港澳台居民参加惠州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同等医保待遇。积极将中医医疗服务适宜项目和中药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促进中医诊疗项目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鼓励开展中医新型诊疗项目。中医类别医院住院起付标准按三级医院执行二级医院、二级医院执行一级医院的标准执行,引导群众到中医类别医院就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方案》提出,坚持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维护中医药服务的公益性。加大对中医药发展投资力度,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扩大优质中医医疗服务供给。各级财政应逐年加大中医药投入比例,并将资金投入与使用效益挂钩。政府新增医疗健康相关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立中医医疗服务、引进和培养中医药人才、中医药产业等方面。加强用地政策研究,保障中医药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落实中医药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政策支持,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中医药,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投资中医药产业。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问题,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中医药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协同推进中医药发展各项工作。各县(区)、各单位须明确中医药管理机构并加强人员保障,制定本地区、本单位配套实施细则。市政协组建课题专班,对大健康产业分层次开展调研和重点领域研究,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