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大沙头路东四巷16号四楼
电话:020-87301042
传真:020-87303289
Email:gdzyxh@zkgroup.info
岗梅规范化生产标准操作规程(SOP)(五)
信息来源:岭南中药网收集
发布时间:2014/10/22
第九章 质量标准及监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05年版)、企业标准和购销合同,按每批件数的1%随机抽检样品。 ●9.1药材质量标准。 ●9.1.1水分不得超过10.0%。 ●9.1.2重金属限量指标:重金属总量∠20.0mg/kg、铅≤5.0mg/kg、镉∠0.3mg/kg、铜≤20.0g/kg、砷≤2.0mg/kg、汞∠0.2mg/kg。 ●9.1.3农药残留限量指标:六六六≤0.1mg/kg、滴滴涕≤0.1mg/kg、艾氏剂∠0.02mg/kg、五氯硝基苯≤0.1mg/kg。 ●9.1.4醇溶性浸出物不得少于2.7%。 ●9.1.5水溶性浸出物不得少于5.0%。
第十章 包装、贮藏及运输
●10.1包装。 ●10.1.1选用不易破损的包装,以保证药材在运输、贮藏、使用过程中的质量。 ●10.1.2发送中药材必须有包装,标签应标明药材品名、产地、采收日期及注意事项等。 【药材名称】 【产地】 【采收日期】 【采收单位】 【调出日期】 【调出单位】 【调出数量】包 【包装重量】kg/包 【注意事项】 【附】药材质量检验单 ●10.2贮藏置阴凉干燥处贮藏,注意防潮、防虫、防霉变。 ●10.3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药材包装的破损,并置于阴凉干燥处,防止淋雨,防热,防霉变。
|